作者:读裁者黄远辉,专注人文历史,质量标准,知识产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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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砚
《长物志》记载:
“笔觇[chān]——定窑、龙泉小浅碟,俱佳;水晶、琉璃诸式,俱不雅;有玉碾片叶为之者,尤俗。”
米芾在《砚史》记砚二十六种,辨瑞歙二石甚详。其中,《用品》一篇写到:
器以用为功,玉不为鼎,陶不为柱。文锦之美,方暑则不先于表出之绤。楮叶虽工,而无补于宋人之用,夫如是,则石理发墨为上,色次之,形制工拙,又其次,文藻缘饰,虽天然,失砚之用。
砚台历经秦汉、魏晋,至唐代起,各地相继发现适合制砚的石料,开始以石为主的砚台制作。其中采用甘肃岷[mín]县的洮[táo]河石、广东端州的端石、安徽歙[shè]州的歙石制作的砚台,被分别称作洮砚、端砚、歙砚。史书将洮、端、歙称作三大名砚。
清末,又将河南洛阳的澄泥砚与洮、端、歙,并列为中国四大名砚。也有人主张,以天然砚石雕制的鲁砚中的红丝石砚代替澄泥砚,合称四大名砚。
“四大名砚”中端砚、歙砚、洮砚都是以地名命名的石砚。各地石砚的特色多在于用料,雕刻手法上没有根本的差别。
▲砚的各部分名称,图选自《西清砚谱》
自唐代成名以来,老坑洮砚一直是皇室文豪、富商巨贾才能拥有的。
端砚有“群砚之首“的称誉,为砚中之上品。它出产自广东肇庆高要县东南端溪之烂河山(又名斧柯山),唐之前属端州,故得名。
歙州,包括歙县、休宁、祁门、黟县、婺源等县。歙石的产地以婺源与歙县交界处的龙尾山(罗纹山)下溪涧为最优,所以歙砚又称龙尾砚。
澄泥砚始于晚晋唐初之山西绛州,是人工手作之陶类砚,制作方法沿革自秦砖汉瓦,经无数改良而精制所成。
红丝石砚以山东天然的红丝石为原料制作的石砚,早在唐宋即负盛名誉为诸砚之首。原砚材出自青州“黑山红丝石洞”,后因其原料枯竭清后以临朐老崖崮为主产区。
“砚”是一日用器物,但它身上的“铭”却同时具有古代铭文的两种意义。
清代的金农在《冬心斋砚铭》的序言中说“寓规者十之三,彰美者十之七”,又解释说“寓规者,座右所陈之比也;彰美者,彝器所勒之比也”。
苏轼将砚铭看作平日里的一种私人写作。他说砚铭乃“无用之物”,所指之“用”,自然是就在现实的社会或历史中的功用而言。
石砚是最为常用的,但有可能被毁坏,唐代诗人韩愈对此有所领悟。他曾得友人李元宾赠砚,这是一方澄泥瓦当砚。韩愈四年里朝夕用之不辍,可惜后来行途中被仆人不小心摔坏了。韩愈不忍丢弃,将其连匣一起带回长安埋于家中,并写了一则《瘗[yì]砚铭》:
土乎质,陶乎成器。复其质,非生死类。全斯用,毁不忍弃。埋而识,之仁之义。砚乎,砚乎,与瓦砾异。
这方坏砚引起了韩愈对砚台之质的沉思:天然的陶土由于其“质”而被制成了有用的砚台,由“质”到“器”,这是一切人工制品“形成”的过程。自然地,当物的这种形式被破坏之后,它的有用性也就消亡了。
当士大夫的价值和精神在北宋被进一步确认和现实化后,“砚之为器”的观念在文人那里得到了更充分的讨论。
海德格尔在《艺术作品的起源》中指出,一件人工制品制作越精良,使用越“凑手”,质料就越消遁于器具的存在中。
《庄子·齐物论》也曾说:“一受其成形,不亡以待尽。与物相刃相靡,其行尽如驰,而莫之能止,不亦悲乎!”
物一旦成形,就必然作为“用”的对象,承担着其生命最终被消磨甚至被摧折的命运。北宋文人笔下的砚给了如此这般统摄物的宿命一个“裂隙”。
相对于“砚之为器”,砚铭所要赞美和叙述的,则是“形化而德全”,“真砚不损”。真砚不损,可谓对砚台之质性的最好诠释。
在海德格尔那里,被遮蔽的大地与令存在显现的世界之间存在着一种争执,而在我们“思考作品的自立,力图道出那种自身持守的紧密一体的宁静时,我们就是在寻找这个统一体”。对文人而言,自身的意义正来源于对存在着的大地的一种超然态度。
砚石的生命,并不追随个体生命,它抵抗着时间的消磨,纵览着历史的兴衰。与古代的鼎彝[yí]重器不同的是,它不仅仅见证了一段文明历史中的人物和事件,更是在“阅读”时间中奠定了存在者之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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