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两天大家关于浙江讨论最多就是15号傍晚的陨石坠落了,到目前为止依旧占据着金华和杭州的热搜榜,不过现在大家最关心的就是陨石到底值不值钱,捡到陨石应该归谁所有呢?
各地专家赶到现场之后确认,陨石是普通的L球粒陨石,但因为和地球同龄,科研价值高,因此不能私自转让!
因为当时在金华和杭州多地都看到一个大火球从天而降,并伴随有巨大的响声,和放烟花一样照亮夜空,所以一开始大家都想知道这个物体是什么。
在16号时,北京方面的专家赶到了浙江金华,经确认该物体碎片属于陨石。至于为何那么大的火球,最后仅仅只在地面找到很小的碎片,是因为在经过大气层剧烈高温焚烧了,现在捡到的是剩下的残留物。
因为是天外来物,所以有可能含有辐射和对人有害的成分,所以最开始专家告诫大家,捡到陨石最好不要水洗。
很多当地的村民捡到之后也确实担心这个问题,有人直接表示捡到了很快就扔掉了。
随后金华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辐射检测室的工作人员,对陨石碎片进行了X-r(伽马)辐射剂量检测和核素甄别,发现辐射剂量率的数值在190左右,和周围环境本底相比,仅略高一点点,也就意味着辐射极小,可以忽略。
不过虽然辐射很小,但是要捡到陨石碎片难度非常大,因为专家在现场还原了当时的陨石撞击速度,差不多在100米每秒,比平时下雨时雨滴撞击速度快10倍,跟高铁的速度差不多,能量一万焦耳左右。
之后专家又进行了陨石年龄测试,发现比地球上所有的岩石年龄都要大很多,应该是和地球同龄的物质,也就是距今超过了46亿年!
因为在太空漂浮了4.7亿年的时间,现在无意中进入了地球的引力范围,坠落到地球表面。
正因为如此,所以这些看似普通的陨石,却有着极高的科研价值。因为对于地球的形成,专家目前的推测就是太阳系的众多物质碎片压缩到一起形成的,那么这一些陨石碎片,有可能就是当时剩下的部分。
那么由此就延伸出另外一个问题,这些陨石应该归谁呢?因为现在据说陨石非常值钱,有人甚至私下出价到了300万元,只不过吓到了村民,没有敢卖。
而有些爱好者,直接出价1000元,就买剩下的陨石坑,并准备将陨石坑直接用切割机整体切走。
但檀溪镇相关负责人对外表示,镇里和村干部上门进行了走访,告诫大家要做好石头的保护,不能私自出售或转让给他人,有关部门如果要对这块石头进行相关鉴定,大家要配合好相关工作。
最后笔者找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,大家可以查看: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,如果是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疑似陨石,属于自然资源的范畴,应当属于国家所有。如果没有科研价值,那么这三块疑似陨石可适用民法典的先占原则,由拾得人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