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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秘开元通宝的历史价值与深远意义

03-17

揭秘开元通宝的历史价值与深远意义

开元通宝的版式多种多样,不同时期,流行不同的面文版式。不同版式直径、重量等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异,所以,认识开元通宝版式对研究度量衡制度来说非常必要。


依唐制,一枚开元通宝,重量就是标准的一钱,十钱一两,所以,唐之后都用钱来作计重单位,不在用秦汉的铢为单位。


唐代度量衡,是沿袭隋的度量衡制度,而隋又是沿袭北周的度量衡制度。


《隋书》卷十六志.第十一.律历 上 记载了历代至隋的度量衡,现选取隋度量衡的记载:


○审度

九、后尺 实比晋前尺一尺二寸八分一厘 (即开皇官尺及后周市尺) 。 后周市尺,比玉尺一尺九分三厘。开皇官尺,即铁尺,一尺二寸。此后魏初及东西分国,后周未用玉尺之前,杂用此等尺。


十二、宋氏尺 实比晋前尺一尺六分四厘。钱乐之浑天仪尺。后周铁尺。开皇初调钟律尺及平陈后调钟律水尺。


十三、开皇十年万宝常所造律吕水尺 实比晋前尺一尺一寸八分六厘。今太乐库及内出铜律一部,是万宝常所造,名水尺律。说称其黄钟律当铁尺南吕倍声。南吕,黄钟羽也,故谓之水尺律。


○嘉量


开皇以古斗三升为一升。大业初,依复古斗。


○衡权

古有黍、絫、锤、锱、镮、钩、锊、镒之目,历代差变,其详未闻。《前志》曰:权本起于黄钟之重。一龠容千二百黍,重十二铢。两之为两,二十四铢为两。十六两为斤。三十斤为钧。四钧为石。五权谨矣。


梁、陈依古称。齐以古称一斤八两为一斤。周玉称四两,当古称四两半。开皇以古称三斤为一斤,大业中,依复古秤。


《旧唐书》卷四十八食货志上:凡权衡度量之制:度,以北方秬黍中者一黍之广为分,十分为寸,十寸为尺,十尺为丈。量,以秬黍中者容一千二百为龠,二龠为合,十合为升,十升为斗;三升为大升,三斗为大斗,十大斗为斛。权衡: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,二十四铢为两,三两为大两,十六两为斤。调钟律,测晷景,合汤药及冠冕,制用小升小两,自余公私用大升大两。又山东诸州,以一尺二寸为大尺,人间行用之。


从《隋书》和《旧唐书》记载可以看出,唐代的度量衡沿用的是隋文帝开皇年间制定的度量衡制度,隋炀帝采用的是秦汉魏晋古制的度量衡。


隋、唐以及更早,都是用黍的数量来规定度量衡,我们现在已经很难用黍来测算唐代的度量衡跟公制的关系,但是,可以根据武德开元通宝钱来校准。



开元通宝版式上,很多人都存在误区,认为直径小重量轻的是都是晚期的。这个观点非常错误,直径小、重量轻的开元通宝铸期未必晚,直径大、重量大的开元通宝未必铸期早。对于开元通宝铸造时间的断定,不能简单定性,一概而论。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根据面文版式,铸造精度,以及直径、重量、文字风格、光背还是背月或背字、背月的月型、砂型粗细、铜质等各方面因素来判断。


其实,开元通宝直径小的,多出现在早期,高宗时期,都是短头元版式,早期短头元版式里,暂未出现寄郭类版式。直径小的在18mm左右,有阔井、小元、短通等版式。短头元里一些版式比如退元、小元,基本没有25mm左右大直径钱,多是小直径越23mm左右或更小。新疆铸造的大历通宝,大样的都是平头通、低头通和小字三种面文,而小样都是小元面文,有些人以为小样铸造的晚,其实是个误会,它们其实都是同时间铸造的,只不过,开元通宝的小元版本身就直径小,拿它做母模翻铸出来的大历通宝直径就更小一些。同样原因,建中通宝,其母模也是采用的开元通宝小元,所以,建中通宝直径都普遍偏小。


唐末及五代也有一些薄、小、轻的开元通宝,面文基本都是平头通,直径都会在20mm以上,很少有像早期短头元小样那么小的。唐晚期窖藏里出土的小样钱,直径18mm左右的基本都是乾元重宝私铸小钱。


《唐六典》,卷二十二少府军器监,诸铸钱监条“旧法每一千重六斤四两,近所铸者多重七斤,钱文本欧阳询所书。”贯重七斤,在玄宗时期铸币里是普遍现象。这个时期的钱币,重量多在4.5克左右,直径多25-26.5左右。


低头通上月是这个时期的主要品种,有低头通上月的直径甚至到27mm。“钱文本欧阳询所书”,一个“本”字,隐含的信息是以前书体是欧阳询所书,现在的书体已经不是欧阳询所书了。


《新唐书》,卷五十四.志第四十四.食货志四“每炉岁铸钱三千三百缗,役丁匠三十,费铜二万一千二百斤、镴三千七百斤、锡五百斤。每千钱费钱七百五十。”铜镴锡合计25400斤,共3300缗,则每缗用金属原料7.7斤。因为铸钱有火耗,大约原料的10%,所以成品会重7斤,也正合“唐六典”记载。做成7斤每缗超重标准的开元,花费只需七百五十,每缗有 250文利润,利润丰厚也就不会在乎超重了。《新唐书》这段文字记载的是开元26年至天宝末年间的事情。


一枚标准的武德开元,应该是《旧唐书》卷四十八食货志上里记载的“径八分,重二铢四絫,积十钱重一两。一千文重六斤四两。”所以,判断其是否是标准武德开元开元至关重要。高宗时期,很多私铸,直径偏小,重量偏低,拿来校准就会数据偏低。而玄宗时期,非短头元的月纹开元通宝标准是贯重七斤,选用此时期的开元通宝来校准,得出的各种数据会偏大。


短头元铸造了近百年,面文一直有变化,所以,必须选取早期的正样来做为标准。早期短头元正样的四字不寄郭,开字的井部升。短头元后期面文逐渐向字寄郭、开的井部降下来方向发展。




元宝寄郭版式在太宗贞观年间墓葬中就出现了,我们测量几十枚元宝寄郭版式,得出其平均直径25mm平均重量4.5克。高宗及武后时期的多数短头元版式多符合元宝寄郭的重量标准。




早期短头元正样直径约在24mm左右,重量4克左右。“径八分,重二铢四絫”。这样,一寸约30mm,一尺约30cm。一两约40克,一斤约640克。一合装一两暨40克黍的容量;一升装400克黍的容量;一斗装4000克黍;一斛30斗,装120000克黍;一石是10斗,装40000克黍的容量。所以,唐的一斤比现代的一斤重很多,而唐的一石,其实只有现代的80市斤,比现代的一石100市斤少了很多。黍就是现在俗称的小米,其密度约在0.85左右,一升装约400克黍,其容量约470.6毫升。



以直径约在25mm,重量4.5克开元作为标准开元推算的话,一尺合31.25厘米,一升合529.4毫升,一斤合720克。


“十大斗为斛”的“大”字,在《旧唐书》卷四十三职官志、《唐六典》卷三尚书户部 金部郎中 条下、《唐会要》卷六六里均无。那么“十斗为斛”的话,斛和石就是相同的了。


《唐会要》卷六六 常平署 条下:

开元九年敕格。权衡度量。并函脚杂令。诸度。以北方秬黍中者一黍之广为分。十分为寸。十寸为尺。三尺为大尺。诸量。以秬黍中者容一千二百粒为龠。十龠为合。十合为升。十升为斗。三斗为大斗。十斗为斛。诸权衡。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。二十四铢为两。三两为大两。十六两为斤。诸积秬黍为度量权衡者。调钟律。测晷景。合汤药。及冕服制用之外。官私悉用大者。京诸司及诸州。各给秤尺。及五尺度斗升合等样。皆铜为之。关市令。诸官私斗尺秤度。每年八月。诣金部太府寺平较。不在京者。诣所在州县平较。并印署。然后听用。


天宝九载二月十四日敕。自今以后。皆以三斤四两为斗。


大历十年三月二十二日敕。自今以后。应付行用斗秤尺度。准式取太府寺较印。然后行用。至十一年十月十八日。太府少卿韦光辅奏称。今以上党羊头山黍。依汉书律历志。较两市时用斗。每斗小较八合三勺七撮。今所用秤。每斤小较一两八铢一分六黍。今请改造铜斗斛尺秤等行用。制曰。可。至十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敕。公私所用旧斗秤。行用已久。宜依旧。其新较斗秤宜停。


“十龠为合”应是“二龠为合”之误。“三斤四两为斗”即52两黍为一斗,这样算来一斗只有2447毫升,一升只有244.7毫升,只有理论值470.6毫升的一半左右。


《唐六典》“近所铸者多重七斤”记载说明玄宗时期已经意识到了度量衡的超标现象。大历十年曾经试图缩小度量衡标准,但是大历十二年又恢复了旧制。


丘光明著,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-02-01出版的《中国古代计量史》一书中,记载收录了30把唐尺,直径在29-30.8厘米之间。由此得出结论,唐尺为30厘米。跟我们通过开元通宝钱矫正得出的一尺长度完全一样。


书中根据秦汉至魏晋一升约200毫升推算出唐一升为600毫升的结论,比我们通过开元通宝矫正数据后得出的470.6毫升大出了很多。我们反推秦汉魏晋的一升,实际应该只有156.9毫升左右。如果是一升为600毫升的话,推算出武德开元通宝重量得5.1克,这个重量在短头元里及其罕见,所以这个推论显然错误的很。



书中根据唐代税银及铭刻有重量的金银器推算唐代一斤约660克。这跟我们矫正数据得出的640克比较接近。如果以一斤660克为标准的话,标准武德开元重量则当在4.125克。那么推算出的唐代一升为485.3毫升。则秦汉魏晋的一升应该在161.8毫升左右。




邱隆《唐宋时期的度量衡》(2002年河南省计量局主编《中国古代度量衡论文集》)一文中认为,唐代大制的一尺合30厘米,一升合600毫升,一斤合640克。宋的一尺合31厘米,一升合600-670毫升,一斤合625-640克。


《宋史》卷六十六.志第二十一.律历一:

曰审度者,本起于黄钟之律以秬黍中者度之,九十黍为黄钟之长,而分、寸、尺、丈、引之制生焉。宋既平定四方,凡新邦悉颁度量于其境,其伪俗尺度逾于法制者去之。乾德中,又禁民间造者。由是尺度之制尽复古焉。


曰嘉量。《周礼》,氏为量。《汉志》云,物有多少受以量,本起于黄钟之管容秬黍千二百,而龠、合、升、斗、斛五量之法备矣。太祖受禅,诏有司精考古式,作为嘉量,以颁天下。其后定西蜀,平岭南,复江表,泉、浙纳土,并、汾归命,凡四方斗、斛不中式者皆去之。嘉量之器,悉复升平之制焉。

曰权衡之用,所以平物一民、知轻重也。权有五,曰铢、两、斤、钧、石,前史言之详矣。建隆元年八月,诏有司按前代旧式作新权衡,以颁天下,禁私造者。及平荆湖,即颁量、衡于其境。淳化三年三月三日,诏曰:"《书》云:'协时、月,正日,同律、度、量、衡。'所以建国经而立民极也。国家万邦咸乂,九赋是均,顾出纳于有司,系权衡之定式。如闻秬黍之制,或差毫厘,锤钧为奸,害及黎庶。宜令详定称法,著为通规。"事下有司,监内藏库、崇仪使刘承珪言:"太府寺旧铜式自一钱至十斤,凡五十一,轻重无准。外府岁受黄金,必自毫厘计之,式自钱始,则伤于重。"遂寻究本末,别制法物。至景德中,承珪重加参定,而权衡之制益为精备,其法盖取《汉志》子谷秬黍为则,广十黍以为寸,从其大乐之尺,(秬黍,黑黍也。乐尺,自黄钟之管而生也。谓以秬黍中者为分寸、轻重之制。)就成二术,(二术谓以尺、黍而求氂、絫。)因度尺而求氂,(度者,丈、尺之总名焉。因乐尺之源,起于黍而成于寸,析寸为分,析分为氂,析氂为毫,析毫为丝,析丝为忽。十忽为丝,十丝为毫,十毫为氂,十氂为分。)自积黍而取絫。(从积黍而取絫,则十黍为絫,十絫为铢,二十四铢为两。锤皆以铜为之。)以氂、絫造一钱半及一两等二称,各悬三毫,以星准之。等一钱半者,以取一称之法。其衡合乐尺一尺二寸,重一钱,锤重六分,盘重五分。初毫星准半钱,至稍总一钱半,析成十五分,分列十氂;(第一毫下等半钱,当五十氂,若十五斤称等五斤也。)中毫至稍一钱,析成十分,分列十氂;末毫至稍半钱,析成五分,分列十氂。等一两者,亦为一称之则。其衡合乐分尺一尺四寸,重一钱半,锤重六钱,盘重四钱。初毫至稍,布二十四铢,下别出一星,等五絫;(每铢之下,复出一星,等五絫,则四十八星等二百四十絫,计二千四百絫为十两。)中毫至稍五钱,布十二铢,列五星,星等二絫;(布十二铢为五钱之数,则一铢等十絫,都等一百二十絫为半两。)末毫至稍六铢,铢列十星,星等絫。(每星等一絫,都等六十絫为二钱半。)以御书真、草、行三体淳化钱,较定实重二铢四絫为一钱者,以二千四百得十有五斤为一称之则。其法,初以积黍为准,然后以分而推忽,为定数之端。故自忽、丝、毫、氂、黍、絫、铢各定一钱之则。


通过这段记载,我们可以看出,宋代度量衡从标准来说,跟唐代是一样的,都是采用汉式的秬黍为标准。秬黍并不是像克拉那样恒定不变的植物种子,经常会出现较大差异,所以宋代重量的标准实际中比唐代要小。可以通过《宋史》记载的淳化元宝御书真、草、行三体文钱币来核实。


淳化元宝·正字隶书

淳化元宝·正字行书


辽金及元代留下很多铜权,可以核实这些时期的重量标准。



根据宋代金条、银锭、钱币等推算:

●宋元明清的一枚钱,多采用3.75克为标准。

●宋代一两约37.5克,即一斤600克。这个标准一直沿用千年,直到民国时期还在沿用。现在的香港、澳门地区的金铺仍沿用此标准。


结语:

重4克左右,直径24mm,开的井部升的短头元开元通宝是标准的武德开元通宝。

唐太祖李渊时期,一尺为30厘米,一升470.6毫升左右,一斤640克左右。

唐太宗李世民之后,一尺合31.25厘米,一升合529.4毫升,一斤合720克。

隋文帝时期度量衡跟唐代相同,一尺约为30厘米,一升约470.6毫升,一斤约640克。

隋炀帝时期采用古制,一尺为30厘米,一升156.9毫升,一斤213克。

宋的一尺约31厘米,一升约600毫升,一斤约600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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